手机看新闻

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若干政策

来源: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08-28 17:36:34

[摘要] 《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若干政策》获批执行

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若干政策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2日

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明确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建设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特钢等产业。连续三年由市财政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土地保障。推荐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并对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实行规划预留。对园区范围内符合省城镇棚户区改造认定标准的拟改造项目,按程序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通过政府专项债等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持。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园区企业购买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并成功转化,或委托高校、科研机构等有偿订制研发科技成果和共性技术并实施产业化的,按照不超过实际交易额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支持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达3%(含)以上的给予增长奖励,其中研发费用增长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研发费用增长额度的30%,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研发费用增长1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研发费用增长额度的2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支持园区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共性技术供给;积极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园区企业建设中试平台、熟化基地等。市级财政按现行科技计划体系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人才引育支持。制定高层次人才分类政策,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快吸引高端人才集聚。三年内给予总额不低于60个重点人才引育配额,顶尖、领军、紧缺人才分别给予总额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顶尖和领军人才在评估期内购买区内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8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于引育省级以上人才的园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引进的本科及以上新就业毕业生(含新晋高级技师),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贴。(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

五、强化基金支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吸引社会资本、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市、区两级引导基金按1∶1比例配资,加大对园区产业资本投入力度。(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支持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对园区内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亿元以上的,根据当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仅限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投资),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

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150亿元、80亿元、30亿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5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

八、支持企业绿色化智慧化发展。对新获得国家、省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按照不超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

九、深化产业交流合作。对在我市举办的由园区内企业或机构筹办、承办的省级以上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大会、展会、论坛等重大活动,按照我市会展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全力保障园区项目煤耗、能耗指标需求,对园区内实施能源减量替代的重大项目,鼓励其参与青岛市用能权交易;市级指标无法解决的,支持参与山东省用能权交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保障项目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指标需求。实行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碳排放指标在全市区域内平衡,实行污染物消减量和碳排放削减量预支。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省、市重点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指标,可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中预支,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减排方案应当于新项目投产前全部完成。(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生态环境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其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精彩评论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 不限
      • 市南
      • 市北
      • 李沧
      • 崂山
      • 城阳
      • 黄岛
      • 即墨
      • 胶州
      • 莱西
      • 平度
      • 其他
    • 不限
      • 100万以下
      • 100-150万
      • 150-200万
      • 200-300万
      • 500万以上
    • 我已经看过并同意《房天下服务协议》《房天下隐私权政策》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