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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租房申请条件
昨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公布征求意见稿,其中一些条例引发市民疑问。
疑问一 户籍设限?
根据征求意见稿,禅城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人才。不过“筹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多个条件,其中 条件是“申请人家庭为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能申请“社会力量 建设的公租房”。
疑问二 租金过高?
根据征求意见稿, 筹集的公租房租金按照套型建筑面积计收,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原则上实施级差化租金,实行 每平方米一元到 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的80%比例计收。
2013年1月11日前,公众可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